王若愚:88字效忠声明,缘何成为部分香港公务员的重大考验?

来源:观察者网

2021-03-25 08:39

王若愚

王若愚作者

自由撰稿人,香港问题观察者

【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王若愚】

“爱国者治港”正逐步从构想走向现实,准确落实有关公职人员宣誓制度无疑是其中重要一步。

有媒体报道,据目前粗略掌握的情况,拒绝签署拥护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区声明的公务员有100多人。而警员部分,在政府要求公务员签署声明后,有少于10名警员离职。

简单计算,拒签人数在香港现有177327名公务员中只占千分之一,总体影响不大,这也意味着香港首次组织的公务员签署声明活动已初战告捷。

不过,这还只是开始,无论是对拒绝签署人员的处理,还是后续更好地监督检验公务员的忠诚度,都将是更为艰巨的战役,把“爱国者治港”落到实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爱国是天经地义,不存在中立不中立的选择

香港公务员宣誓或签署宣誓声明,是2020年6月30日颁布实施的香港国安法的明确要求。该法第六条规定:

“(香港特区)居民在参选或者就任公职时应当依法签署文件确认或者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国安法对公职人员签署效忠声明作出明确要求。图源:香港大公报

为此,香港公务员事务局区分两个阶段推进这项工作。2020年10月,要求当年7月1日及之后加入特区政府的公务员签署声明;2021年1月,则要求2020年7月1日以前加入政府的公务员签署声明,实现了对公务员的全覆盖。而直接受聘或获任命担任较高级职位(如部门首长)的公务员,则会获安排进行宣誓。

这份发给公务员签署的声明很简短,仅88个字:

“我谨此声明:本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务员,定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尽忠职守,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

而公务员事务局拿出4周的时间,让公务员们冷静思考,以决定是否签署声明。

公务员事务局提出,要求公务员宣誓或签署声明是对公务员须背负的责任和期望的公开确认和真切体现,并且让他们更明确地意识到其公职身份所带来的责任、承担和要求,有助进一步保护、巩固和推广公务员队伍要恪守的核心价值,从而确保香港特区政府能有效管治。正如香港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所言:

“公务员要清晰地知道和接受,爱国家就是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执政机关就是共产党”。

3月19日,香港立法会内务委员会对《2021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杂项修订)条例草案》继续进行审议。这次修法共有4个方面的重点:一是界定法例中“拥护基本法、效忠特区”提法表述的涵义;二是作出区议会议员在就职时须宣誓的新规定;三是明确为公职人员监誓的安排;四是列明拒绝或忽略作出誓言及违反誓言的法律后果。

《条例草案》明确了违反基本法、不效忠特区的情形,包括拒绝承认香港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个地方行政区域的宪制地位;寻求外国政府或组织干预香港事务;以及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或国徽或区旗或区徽等。作为惩戒,有这些行为的公职人员将丧失担任立法会或区议会议员的资格,5年内在公共选举中不得获提名为候选人或当选。

这条法律首次将区议会议员纳入宣誓的范畴,并明确了违法的后果,这对于在区议会中占据大部分席位、疯狂煽动和组织“黑暴”的反对派来说,必将是一种有力的警示,他们的违法行为也将被迫收敛。

正因为宣誓或签署效忠声明,打中了反对派的七寸,让不少人陷入违法风险,因此引起了他们的疯狂攻击抹黑。他们抛出了一个观点,即宣誓或签署效忠声明,违反了香港公务员向来奉行的政治中立原则,是对公务员的政治筛查和政治打压。

笔者曾在观察者网刊文分析过香港公务员的政治中立原则。所谓的“政治中立”,并非要求公务员绝缘于政治,而是要求公务员效忠于特区政府,对在任的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尽忠,在制定方案措施时全方位考虑各方面的影响,并在政府作出决策后,不管个人政治立场如何,都要全力支持、落实,不得公开发表反对意见等。由此可见,政治中立的前提是效忠特区政府和特首,这是对公务员一贯的政治要求。

因为违反政治中立原则,香港多位公务员受到处理。比如东区裁判法院高级二等检控主任黄华芬,近日遭到停职处理,从3月15日开始缺勤。他涉嫌于去年6月4日通过律政司内部电邮,疑似煽动同事参与当晚的非法集会;还被指前年以“法庭检控主任会”主席名义发内部电邮,内容涉及质疑警方的拘控行动。

港媒曝黄华芬在律政司网页内被“除名”。图源:港媒

笔者认为,“爱国者治港”是香港政治逻辑的核心要义,目前组织公务员宣誓或签署效忠声明,是对“爱国者治港”的细化具体化,也是对公务员忠诚品质所作的进一步强化,并没有改变政治中立的原则。

加之,要求公职人员宣誓效忠,也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比如,美国对所有公职人员都有“爱国者”要求,法律以“负面清单”方式规定“不爱国者”不得在美国政府内任职;英国对公职人员忠于国家的操守作出了明确规定,《议员行为准则》中“议员职责”一章第一条就规定“议员有责任忠实地效忠女王陛下及其后嗣和继任者”、“出于国家的整体利益履行职责”。

因此,香港完善公职人员宣誓或签署效忠声明的制度,是理所当然,对于推动香港实现由“乱”到“治”的根本性转变,也将发挥重要作用。

把拒绝签署声明者清除出去,绝不会是政府的损失

聂德权表示,有关部门已发信予拒绝签声明的公务员,要求说明原因,在收到回复后,会启动机制处理,他们需要离开公务员队伍,当局会按现有纪律惩处程序去做,相信所需时间不会很久。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表示,拒绝签署声明将被要求离职。图源:港媒

此前,反对派媒体炒作的“大规模离职潮”并没有如期出现,而香港近18万公务员队伍中不足200人的离开,也不会是特区政府的损失,反而有利于清除掉杂质,进一步纯洁管治队伍。

分析这些拒绝签署声明人员的情况,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类是因为违法正遭受调查,明知无法通过审核而主动辞职,以免遭受进一步问责。

从2019年至今,已有逾40名公务员因违法被捕,罪名包括“串谋导致相当可能会危害生命或财产的爆炸”、袭警、抗拒警务人员、管有攻击性武器及参与非法集结等。目前正在接受调查或者进行诉讼程序的有28人被正式停职,还有部分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因犯事被捕或者判罪直接终止聘用。他们有些人面对签署声明的法律责任,选择了主动辞职。

劳工处二级助理事务主任颜武周,就是主动辞职的。他是“深黄”分子,曾任香港中文大学学生会外务副会长及“学联”成员,早在2012年就伙同“民阵”前召集人杨政贤、当时仍是中学生的黄之锋,煽动“反国教”罢课集会。加入公务员队伍后,更是多次策动公务员政治集会、煽动罢工,接受传媒访问肆意攻击政府,策动并怂恿其他公务员参与反香港国安法的“罢工公投”等。

颜武周自称,签署声明是离职的其中一个考虑,更大言不惭地说,自己在现时的岗位能够发挥空间有限,没必要继续“自欺欺人”留在政府。

但实际上,他自己才是自欺欺人。此前公务员事务局就已向他发函,要求他为新公务员工会2020年6月发出的“罢工公投”作出解释,并且当局已将其停职。所以,颜武周的举动只不过是为了挽回颜面,免得被当局直接开除,还可能要追回所发的薪水。

第二类是一些公务员因为政见不同,虽然没有留下案底,但依然选择主动辞职。

香港律政司前刑事检控专员梁卓然,就曾多次表达出支持黑暴的立场。去年8月,梁卓然表示会于年底前辞职,理由是与律政司司长郑若骅意见不合,并通过内部电邮向同事蛊惑:必须秉行公益,律政司部门从不“力争定罪”。正是在梁卓然的掌控下,部分暴乱案件虽证据确凿,但有检控人员轻易决定“撤控”,被质疑有“放生”黑暴之嫌。

香港律政司前刑事检控专员梁卓然,于2020年12月31日离任。图源:中新社

还有,曾任职香港贸易发展局台湾总经理的潘慧心,选择离开服务22年的贸发局,并留在台湾生活。她已经获得台湾居留权,这在香港外派公职人员中情况较为罕见。据分析,潘慧心是首名“跳船”(离开港府或其管治队伍)的驻外公职人员。

第三类是因个人原因选择离任。

去年12月16日,特区政府在政府总部举行副局长和政治助理宣誓仪式,全体12位副局长和14位政治助理在特首见证下完成宣誓。但仅仅2周之后,就传出民政事务局政治助理黎颖瑜以需要照顾家庭的私人理由辞职的消息。据报道,黎颖瑜早在宣誓仪式举行前就向当局递交了辞职信,申请跟着丈夫前往新加坡,并且已经在走程序,在审批完成后于今年1月20日离职。

笔者认为,如果说拒绝签署声明的一定是“不爱国”,或许还有些武断,但其中大部分人员都存在政治立场问题,很多或明或暗参加过“反中乱港”活动。借由签署声明活动迫使他们离开政府,这就减轻了他们的组织力和影响力,减轻了新的法律推行中的阻力,有利于基本法和国安法更好地贯彻落实,实现香港管治的好转。

正如警务处助理处长陈民德所言:“少于10名警察的离开,对警队没有损失,并相信他们的离去,对警队甚至对他们而言或许更好”。其他留在该队伍的人都必须清楚明白,自己需要做好对公众的服务工作,落实好“一国两制”的角色与责任。

签署声明只是第一步,如何检验忠诚才是难题

香港公务员向来以工作稳定、待遇优厚著称。特别是近年来香港遭受黑暴、疫情的双重打击,失业率连连攀升至7%,创2003年非典之后的新高。为了应对疫情,特区政府多次采取公务员在家办公的形式,政府只提供紧急及必须服务,部分公务员可以居家办公,但依然可以照常领取薪水。

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公务员签署声明或参加宣誓活动,只是为了这份“粮”,舍不得放弃这么好的待遇,害怕不签署会失业,颇有些“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意味。但他们签署声明,并不意味着真心效忠特区政府和基本法。

香港律政司司长郑若骅此前就曾收到部属发来的一封匿名信,开篇就说要围绕宣誓问题“打开天窗说亮话”。发信人称自己不愿宣誓或签署效忠声明,但由于“上有高堂下有儿女,还要供楼”等现实问题,以及高额薪金带来的“买名牌、吃好的、常常出外旅游”等生活方式,才违心签署声明,但直言今后仍将按自己的理念做事。

匿名信向郑若骅“打开天窗说亮话”。图源:港媒

据悉,香港国安法落地后,律政司积极着手物色人选,筹组负责国安法检控的专业部门,但有相当一部分公务员对此竟持保留态度,不愿意配合司长的工作,使得组建工作举步维艰。可以预见,签署声明后以“软抵抗”、“不作为”形式进行“抗争”的公务员还会不少。

今年2月23日出任食物及卫生局常任秘书长(食物)的刘利群,也是一个争议性人物。她于1988年9月加入政务职系,2014年3月出任食物环境卫生署署长,7年任期内多次被人质疑政治立场有问题。

特别是“修例风波”以来,暴徒起初在金钟政府总部建立所谓“连侬墙”,张贴大量“反中乱港”黑暴文宣,其后在全港18区遍地张贴,但食环署一直没有进行清理。一些市民自发前往清理“连侬墙”,还引发了暴力冲突,截至2019年9月20日,与此相关的刑事案件达40宗,共有57人被捕。

资料图:香港食物及卫生局官网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有食环署的内部员工投诉,刘利群向员工发内部指引,以“连侬墙”涉政治为由,实行“四不政策”,就是不清洁、不清洗、不拆除、不处理。虽然各界多次质疑食环署的不作为,刘利群一直都蒙混过关,直至2019年11月食环署才与警方、路政署开始共同清理各区“连侬墙”。

与之相反,食环署在清理爱国爱港标语方面,却表现得极为高效。2020年5月,“揽炒派”油尖旺区议员贺卓轩声称,全港多区出现支持国安立法的标语,他已通知食环署处理,并赞扬食环署“迅速行动”。当年十一国庆,食环署连夜将挂在街面的国旗清理干净。

虽然屡遭质疑,但并不影响刘利群的升迁之路。今年2月,她由首长级第6级官员(D6),升至首长级第8级官员(D8),此乃政务官最高级位置,月薪由27万加到30万,单是每月增加的薪金已经超过很多打工仔。在香港食物及卫生局,她是排名第3的官员,仅次于局长陈肇始、副局长徐德义。

香港公务员工资待遇优厚。图源:香港公务员事务局官网

香港媒体也曝光了一些公务员签署声明背后的动机。

有入职基层的黄丝公务员A表示,他其实不愿意宣誓,但考虑到公务员薪水高,自己又没有能力创业或者移民,最终违心签署了声明。在聊天中,他甚至直言不讳地说:“为了钱做狗都行”。当有人质疑他时,他甚至反问:“不做这份工,你养我吗?”

另有一个黄丝公务员B,此前曾参加过公务员罢工活动,他给自己签署声明的理由,居然是为了“潜伏”下来,阻止更多爱国爱港的人加入公务员队伍,立志上演公务员版的“无间道”。

在这种情况下,组织公务员宣誓或签署声明只是第一步,如何对他们的忠诚度进行准确的检验,及时而彻底地把那些戴着面具的“两面人”清除出公务员队伍,才是摆在特区政府面前的真正难题。

对此,聂德权表示,今年政府计划成立公务员学院,以后会加强公务员在有关国家事务、宪法、基本法及国家安全等方面进行培训,以加强公务员的基本素养。

笔者建议,这方面可以采取以下举措:

一是驻港国家安全公署、香港警务处国安处加大对香港公务员违反香港国安法案件的办理力度,及时将“害群之马”清理出去,并通过一些典型案例,产生吓阻作用;

二是参照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做法,在香港各司、局中建立公务员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对公务员的现实政治表现进行审查和监督,建立完整的档案,作为升迁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是加大香港公务员到内地学习、培训力度,让他们在充分了解国家建设发展成就的基础上,增进对祖国的认同感,增强做中国人的自豪感,从而更加增进内心的忠诚。

落实“爱国者治港”是香港重新开始的重要前提,也是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在此奉劝反中乱港者不要再费心力作困兽斗;当然,其他人也不能就此松懈,毕竟“爱国者”是基本,而如何“治港”,如何实现良政善治,需要更大的智慧和魄力。

参考资料:

公众号“独家”:《乱作为的港府公务员高官,竟还有犒赏》;

澳门月刊:《香港那些叫嚣辞职的黄丝公务员都去哪儿了?看来只宣誓还远远不够,期待更多措施把不忠的黄丝公务员通通清除》;

香港立法会相关会议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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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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