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若愚:香港修法限制“起底”警察,脸书谷歌威胁撤出香港?

来源:观察者网

2021-07-09 07:44

王若愚

王若愚作者

自由撰稿人,香港问题观察者

【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王若愚】

为应对肆无忌惮的“起底”行为,香港特区政府计划修订《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下文简称《私隐条例》),将“起底”定为刑事罪行。

这一旨在打击恶意侵犯个人隐私的举动,引来一众美国互联网巨头的关注。据媒体报道,由脸书(Facebook)、推特(Twitter)、谷歌(Google)等公司组成的亚洲互联网联盟(Asia Internet Coalition)日前“私下警告”香港政府,若后者继续推动修例,它们可能停止在港提供服务。

但是,很快,这消息迎来反转:最新报道是,相关企业并无撤出香港的计划,联盟指责《华尔街日报》等媒体做了错误报道。

真假情况暂未明晰,不过内地网友对它们退出香港的设想格外欢迎,认为这不但能为香港更快完成由乱到治转变提供良好舆论环境,也将为内地互联网企业进军香港创造更大机会。

CNN对《私隐条例》修例进行报道(视频截图)

污名化香港国安法的最新动作

亚洲互联网联盟在向香港特区政府发出的信件中指责,港府对“起底”行为做出了“完全不成比例和不必要的回应”。

然而环顾全球,出台网络安全方面的法律对“起底”活动进行严格约束和打击,并非香港独有的设想安排和“过激行为”,而是许多国家、地区通用的做法。包括脸书、推特、谷歌在内的众多互联网公司,其网络行为受到业务所在国家的法律限制,一些公司甚至多次遭受巨额惩罚。

比如美国,今年2月有3名参议员提出《安全科技法案》,旨在让高科技企业对平台上的“起底”等行为承担更多责任。据统计,全美共有48个州将“网络欺凌及骚扰”纳入州法覆盖范围,44个州将针对青少年的这类网络行为视作刑事犯罪。

英国5月公布的《网络安全法》草案,规定高科技企业有责任处理平台非法内容,保护儿童远离网络有害内容及行为。法案允许英国通讯管理局施以全球一年营业额10%的罚款,并将脸书、推特、TikTok等大型平台列入最优先级的监管对象。

此外,澳大利亚6月通过《网络安全法》,明确要求社交网络平台管理方于24小时内删除有害内容,否则最高可被罚款55万澳元。新西兰、新加坡等国也有类似打击“起底”的法案。

对于香港来说,组织修订《私隐条例》也是形势所迫,主要是修补现有法律的空白,强化对“起底”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

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是专门负责私隐保护的机构,他们透露现行《私隐条例》主要存在两大弊端。

其一是较难对“起底”行为进行打击。根据条例第64条规定,执法的前提是公署要找到“起底”当事人及数据的原本所有者,以此确认相关行为是否“未经数据原用户同意”。但现实中“起底”帖文往往经过多次转发、再加工,认定和抓获相关人员难度都很大,因此执法经常落空。

其二是对平台难以实施监管。对于网络平台上发布的各类“起底”信息,特区政府只能提出删除的建议,不能强制要求平台删除,执法缺乏硬性依据。

正是为弥补相关法律漏洞,特区政府向立法会提议,修改《私隐条例》,新加入一条“未经数据当事人同意而披露个人资料罪”,将保护对象扩展到数据当事人的家人,并将刑罚提升至最高罚款100万元及监禁5年,令执法机关无须确定“数据用户”亦能作出检控。同时,向公署授予一定的权力,可强制要求网络平台进行整改。

西方国家出台法案限制“起底”,不见这些高科技企业、行业协会出来大声抗议,而港府的修例行为却遭到它们的指责。它们给出的主要理由是,修例可能会“限制言论自由”,将“在网络上分享信息的无辜行为”定为犯罪。实际上,它们恐怕更担心一旦《私隐条例》实施,它们在香港的职员可能因用户的不当帖文,面临刑事调查或起诉风险。

在笔者看来,这一套说辞并不新鲜,也并非孤立的,而是美西方对香港国安法污名化乃至罪名化的一个最新动作。自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特别是黎智英被捕、《苹果日报》资金遭冻结后停刊等事件发生后,西方政府和社会舆论就频频用“言论自由”“人人都可能被捕”的幌子,对中央和香港政府进行攻击抹黑,对香港社会输出恐慌、煽动对抗。

2020年8月,黎智英因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被香港警方逮捕(资料图/AP)

此次事件也暴露出一个倾向,那就是“数据即实力”。在信息时代,网络社交平台的影响力越来越广泛,以至于西方可以将它们当作地缘政治博弈工具,通过“脱钩”之术对相关国家和地区进行施压,迫使当地政府让步。此前,针对脸书硬性要求将数据传回美国的问题,欧盟就曾与之展开激烈斗争;脸书收购WhatsApp后,也曾要求后者用户必须与脸书分享数据才能正常使用,激起了多个国家的严厉批判。

可以预见,下一步随着传媒、司法、教育等领域的正本清源、割除毒瘤行动的深入,完善制度、加强执法,与裹挟舆论、煽动对立的较量,将会继续进行。

爱国爱港人士成“起底”主要受害者

7月6日,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钟丽玲表示,自2019年修例风波至今年5月,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接获及主动发现超过5700宗关于“起底”的投诉个案。当中涉及警务人员及其家属的占比约36%,另外表态支持政府或警方人士的占比约30%。众多人士的电话、住址、学校甚至身份证副本等个人资料在网上流传,并伴以侮辱性言辞。受害者轻则遭受电话骚扰,重则在现实世界中遭到欺凌。

这两类人群占比三分之二,可见“起底”行为指向十分明确,主要是打击爱国爱港群体,试图造成寒蝉效应,令公职人员因顾虑个人及家属子女的安全而不敢公开表示立场、进行严格执法,其他撑政府、撑警察人士因惧怕而对黑暴乱象忍气吞声、沉默不语,造成“万马齐喑究可哀”的局面。

那么执法效果如何呢?2019年以来,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已将超过1460宗个案转交警方作刑事调查,目前仅17人遭逮捕,其中2人被定罪;已将60宗个案转律政司跟进,当中仅有4宗已被定罪。另外,公署先后联系网络平台,要求移除5905条涉及“起底”的内容,当中共4328条已被删除,占比约七成。

资料图来源: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官网

网络“起底”愈演愈烈,造成了“个人资料武器化”的鲜明倾向,这成为危害香港和国家安全的重大风险。香港政务司司长李家超日前表示,一些人通过网络起底,制造“白色恐怖”,将资料公开变成武器,令市民不敢发声。香港律师会网站的一篇文章提出,“起底”不仅伤害了被“起底”的人士,更是个人资料被武器化的典型例子,倘若“起底”行为不被抑制,可能会破坏完好的社会结构。

香港青年协会的“青年创研库”5月16日公布的一项调查显示,65.5%的受访市民支持将“起底”有关行为定为刑事罪行,70.8%的市民更同意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应有独立刑事调查权和检控权,59.9%的市民同意赋予公署法定权力要求社交平台和网络移除起底内容,52.3%的市民则支持立法推行电话储值卡实名登记制。

然而,对于“起底”行为,脸书、推特等互联网企业却是另外一种态度。概括起来看,它们的所作所为有以下3个特点:

一是大搞言论自由双标和网络霸权。2019年黑暴肆虐香港,推特、脸书等社交平台对暴徒冲击立法会、包围警察总部、火烧活人等种种暴力行为视若无睹,反而大肆删除、封禁数十万个揭露黑暴真相、爱港爱国的账号。一时间导致诸如香港警察之类的政府账号都发声困难,遑论普通爱国爱港群众了。

2019年8月,东九龙冲锋队的高级督察黄家伦在黄大仙执行驱散行动时,被暴徒用弹弓发射的钢珠攻击,导致嘴唇裂开牙齿碎裂。他随后转职警察公共关系科,每日在脸书发帖,澄清诬陷警方的抹黑,努力还警队公道。然而,当他曝光一个黑暴群体后,其个人资料就被人在网络曝光,甚至将大头照贴在上水火车站进行抹黑。

即时通讯软件Telegram,更是专门开通频道“阿囝搵老豆老母”,公开爱国爱港人士的资料、发布仇恨性言论等,藉此煽惑他人纵火及不守法。

“香港警察,血债血偿”。类似“起底”警员的帖子大多有着统一“模板”。图源:香港文汇报

二是对施暴者进行“保护”。对于特区政府提出的删帖要求,大型网络社交平台往往根据自身的意愿删帖,并不愿意提供关于“起底”者的信息。而且,不少社交媒体平台并不需用户以真实姓名注册帐户,匿名“起底”令执法者难以找到“起底”者身份。

2019年10月,香港警方曾两度发信,要求脸书删除涉嫌“诽谤或毫无根据指控”其处理示威者方式的帖子,交出所有相关信息,便于进行调查。但是这家社交媒体巨头根本不配合。

三是利用海外运营优势逃避港府监管。推特、脸书等香港主流通讯软件及平台,总部都设在海外,就算当局采取行动,对方也可以不理会。目前,特区政府主要采取写信的形式,联络其他司法管辖区相关的保障数据隐私机构及域名注册公司以寻求协助,并采取所需的跟进行动。

由此可见,恐怕所谓“保护言论自由”是假,维护“撑暴”立场才是真,深层次的目的是方便在港煽动“颜色革命”,使之变成向内地渗透破坏的桥头堡。一旦完成修例,他们的相关举动恐怕将得到极大抑制,甚至被列入刑事犯罪。快火烧眉毛了,焉能不急?

这些互联网巨头真的会退出香港吗?

此次事件,最耐人寻味的是很快就发生了反转。

据香港媒体报道,亚洲互联网联盟表示,并没有成员有撤离香港计划,它们仅是对港府拟修例限制“起底”表示关注,是最先发起报道的《华尔街日报》报道有误。

据《华尔街日报》报道,脸书、推特和谷歌警告:拟议中的隐私条例修订或致其撤出香港

笔者分析认为,即使这些互联网巨头真的威胁“退港”,也只是口头说说,摆一摆反对的姿势罢了。

首先,从影响力来看,这些巨头此前都退出了内地市场,一旦集体撤离香港,那么它们对于中国的影响力将会明显下降。毕竟社交软件并非无可替代,一旦它们撤离,内地研发的社交软件进入香港、占领用户也不会太难。对于这些企业来说,绝不会轻易放弃一个重要市场。

其次,港府已经清晰说明了修例原因,并强调完全不会影响正常合法的商业活动。新修订的法例会清楚列明“起底”罪行的范围,只涉及非法的“起底”行为及私隐公署的相关执法权力,因此并不会对相关企业的运营造成干扰,除非它们别有用心要搞事情。

最根本的是,中央在维护国家安全上的意志坚定不移,这些企业终究会认清现实,选择正确的道路。

7月5日,中央驻港国家安全公署署长郑雁雄在“国安家好”香港国安法法律论坛开幕式上致辞指出,西方处心积虑搞港版“颜色革命”,目的就是通过反中乱港势力的捣乱,迟滞或阻断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就是我们必须坚决防止的事关国家核心利益的全局性风险。在这个问题上,我们绝不能也不可能犯战略性、颠覆性错误。”

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特派员刘光源表示,一些西方国家在国安立法上密不透风,甚至泛化国安标准,蛮横打压他国企业,却对香港国安法妖魔化、污名化,这是明显的双重标准。

从中央治港的一套“组合拳”中,美西方政府和大型企业应当能够感受到,中央在维护国家安全问题上绝不会退让,甚至不惜付出任何代价。挑衅施压并不能解决问题,只有回到尊重各自利益关切、务实合作的道路上来,才能取得双赢的结果。

参考资料:环球时报社论《美三巨头撤出香港不实风波说明了什么》;李梓敬《急须立法遏止“起底”歪风》;叶建明《修例打击“起底” 还社会和谐》;香港文汇报、大公报有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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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泠
香港 起底 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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