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政明:“闹出人命”,有偿救援还要坚持吗

来源:观察者网

2016-10-11 15:08

闻政明

闻政明作者

时政观察者

连日来,驴友违规进入四川稻城亚丁景区、在拒绝“有偿搜救”后遇难的新闻,将驴友和景区同时推到舆论风口浪尖上。

10月6日,石某私自进入亚丁保护区,出现严重高原反应。同伴先是向景区求助,在了解到搜救为有偿后,转而与景区派出所联系。虽然景区派出所等组成的搜救队伍最终找到团队,但石某已因高原反应严重,疑似引发并发症离世。

亚丁景区虽然不是普通人旅游的热门候选,但也独具特色。亚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1457.5平方公里,平均海拔在4000米以上,含亚丁村、扎灌崩、冲古寺等区域。目前保护区内已开发面积有32.44平方公里,“绝大部分区域属于未开发区,山高坡陡、沟深林密、地势险要”。因此成为许多驴友的目标。

更特殊的是,亚丁还是国内第一个“吃螃蟹”,敢于施行有偿救援制度的景区。

出于“减少不必要的救援、节约公共资源、与国际惯例接轨,以及增强游客的安全意识”的考量,2014年10月,稻城亚丁景区宣布开始,成为中国景区中第一个实施有偿救援的“吃蟹者”。制度规定,其收费对象为“保护区内,发生事故的非法登山、穿越等户外运动爱好者和私自进入未开发区域的游客”,救援费用因救援地点不同分为1.5万元起和2万元起。

然而,这一制度自推出之日,便饱受争议,而今因这驴友遇难事故,更引来众多批评。

亚丁景区为何要施行有偿救援?

明眼人都知道,采取这样的政策,必然惹来麻烦,亚丁景区究竟是面对怎样的压力,才不得不“吃螃蟹”呢?

管理局负责人曾介绍说,很多不熟悉地形的驴友采用不购买门票、徒步方式违规穿越,发生事故后需要景区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去救援。“大量、频繁的违规穿越,让我们不胜其烦,但出了事不去救援,又说不过去。”

有几次搜救队还在搜寻,报警的游客已自行下山了,但不知情的搜救队依然还在四处搜寻。还有游客凌晨打电话让景区上山派车去接,电话中说是情况很紧急,但到了才发现是游客“走不动路了、背不动东西了”,“浪费了景区很多公共资源”。

有网友指出,“景区作为营利机构,有责任对游客负责,包括支付搜救费用。”一般来讲,这规则含三个前提条件:一是游客通过购票等正规途径进入景区;二为游客在开发好的旅游区内出事,三则是事故非个人因素造成。

而景区在推出制度时强调的,就是针对违规穿越。据悉,遇难者石某所在的团队也“确系违规穿越:没买门票,没向相关部门备案,其所在的区域也是保护区非开放区域”。因此,指责景区失责,明显打错靶。

有偿救援真的有效吗?

而管理局在10月7日发布的公告中称,“保护区近年来年均接到救援电话超过100起,且呈逐年递增之势。”这应当是指“有偿救援”制度推出前的情况。

去年“有偿救援”1周年时,亚丁景区表示,实际发生的救援救助从之前的每年50余起减少为7起,有2人因需要救援各自支付2万元费用,有4人得知救援需要费用时拒绝了救援,自行下山。

可见,“有偿救援”制度在节约公共资源上确实是有效果的。

也有人认为,这些节省下来的人力物力,与人命相比微不足道,有偿救援还是违背了人道主义精神,或者将经济问题与社会责任对立起来。

但如果没有足够的资源支持自身的正常运转,景区又如何能真正履行社会责任呢?稻城亚丁景区管理局作为地方事业单位,经费来源自收自支,所以任何规章制度的制定总需考虑实施成本问题。

一次野外救援,需动用多名专业人员,必要时可能还需动用直升机等。若免费救援,当做慈善,一来增加景区额外开支,二来只会放纵更多盲目任性的驴友,最终致使景区发展陷入恶性循环。

最关键的是,自然保护区首要的社会责任,是尽可能维护核心区的生态功能,是尽可能阻止游客违规进入,而非事后救援。即使在保护区外围组织旅游,也是为了增加收入,服务于核心区保护的。

虽然笔者愿意相信,大部分旅游不仅热衷挑战自我、充实自我,同样也是热爱自然的,但反例确实比比皆是。“有偿救援”的“吓阻”功能很有价值。

更何况,景区管理局并非“见死不救”。2015年的7例中,上文已经讲了6例,还有一例是起失踪的悲剧。但景区在得知失踪后,还是进行了免费搜救,只是在扩大搜救范围时才开始向家属索要救援款。据家属称,当时工作人员告诉过他,搜救租了4匹马,光每匹马每天就需要600元。

而今年这次“闹出人命”,不能排除是驴友、景区双方对情况估计不足所致。

就不能先救人再收费吗?

可能会有人认为,景区可以先救人再收费。若出事者救回后心怀感激,愿支付救援开销,自是最好,但不排除被救者认为开销过大,且救援非自己申请,事后拒不认账的情况。

再者,之前有过多起驴友电话求救,搜救队伍动用大量人力物力,最后却是驴友自己下山的案例,甚至连人都找不到。

也有人认为,景区可以第一时间帮助联系当地警方、医务人员。但当地财政支持的警方、医院也有本身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因为违规行为而额外消耗他们的资源,恐怕也不能理直气壮吧。

中国警力有限,且不都具有野外救援经验。2010年8月,18名驴友擅自进入黄山景区未开发区域被困,警方合力营救,学生们最终获救,但一民警在搜救过程中不慎坠崖身亡,年仅24岁。

因为山路难走,在驴友下山七个小时后,烈士的遗体才被抬下山

关键的问题不在于有偿无偿,不在于先救人还是先收费,而是先减少违规徒行

回溯整起事故,石某及其所在的驴友团明显应承担大部分责任。就目前报道来看,这群驴友存两点过错:一为违规穿越,二是徒行缺乏必要的医疗经验,未能在石某因高原反应出现不适时及时做出调整。

而像石某这种准备不足就冒然出行,最终遇险身亡的悲剧绝非个案。中国登山协会登山户外运动事故研讨小组曾公布数据表示,2001年至2012年的山难事故,有85%以上是“偷登”所致。

世界那么大,大家都想去看看。有感性的冲动未必是坏事,但只有感性没有理性,就难说是好事了。

驴行遇险,报警求救是选择之一,但绝非最佳抉择。虽然在违规穿越遇到生命危险,但又没钱或坚持不给钱的情况下,景区确认是特殊、紧急情况后,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也会免费救援,但这终归是特殊情况,且风险成本太高。

驴行,仍是要量力而行。“玩的是心跳”,但前提是要有“心跳”。这也算是对自己、对他人负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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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轩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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