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春明:“专利流氓”要小心了

来源:观察者网

2021-03-22 08:10

许春明

许春明作者

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教授

【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许春明,编辑/观察者网 周远方】

近日,华为发布《创新与知识产权白皮书2020》,重点介绍其在创新与知识产权方面的历史实践。

更受关注的是,华为向全球宣布了5G专利许可的收费标准

华为知识产权部部长丁建新宣布5G专利收费标准

我国在标准专利许可收费上,着实曾有一段“不堪回首”的历史,从DVD标准专利到2G、3G标准专利,我国企业支付了大量专利费。如今,华为的“华丽转身”令人振奋。

中国企业终于能理直气壮地对外收取标准专利许可费,这是其一。更重要的是,华为定下每台设备2.5美元的收费上限,这很好地体现了知识产权制度设计的初衷,也对当前部分领域知识产权“流氓”和“蟑螂”横行,阻碍创新技术传播和进步的现象作出了一些正面示范。华为的格局和担当,令人感佩。

知识产权制度的设计初衷,是通过对创新者利益回报的保障来激励创新,进而促进技术创新能够推广使用,推动整个社会的创新以及整个社会福利的最大化。

所有的创新,最终目标都不是专有,而是社会共享。文学艺术作品创作也是一样,不但要保护作者的权利,还要保护传播者的权利,因为只有通过传播,才能最大程度实现作品价值。那么技术创新更是如此,只有创新能够得到广泛应用,才会最大程度实现创新的价值。

知识产权制度本身就是以专有的保护来实现最终的社会共享的制度,是一个创新者、使用者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种平衡制度,不是单一主体利益最大化的制度,而是社会利益最大化的制度。

为了实现创新成果的社会共享,必须要有创新的产生,要有创新的产生,那就需要激励创新,因此才赋予创新者知识产权。保护是手段,激励创新是目标,社会共享是终极目标,这是知识产权制度本身设计的一个逻辑。

那么,从知识产权制度初衷的视角来看,就会发现华为的做法比较契合知识产权制度的设计目标:首先是许可收费确保创新收益的回报,体现为尊重知识产权;其次是以合理的价格许可他人使用,体现为开放共享;最终形成良好的技术创新和使用的生态,促进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

当然,2.5美元的上限与一些友商相比,价格较低。这除了华为主观上的意愿外,还有一些客观上的原因。因为从华为本身的生产经营模式而言,华为是一个专利实施主体,而高通、售出手机部门以后的诺基亚,以及售出通信设备部门以后的爱立信,都是非专利实施主体(Non-Practicing Entities,简称NPE)。

非专利实施主体往往以专利许可收益作为主要盈利模式,而对专利实施主体而言,主要是以提供产品跟服务来实现盈利,专利许可只是它的一种补充的模式。

更进一步的来说,对专利实施主体而言,由于其直接向市场提供产品或服务,很可能会涉及侵犯其他专利权人对其产品和服务拥有的专利,也就存在着自有专利和他人专利交叉许可的极大可能性。但非专利实施主体不会遇到这种情况。

所以实践中,专利实施主体的专利许可议价能力必然低于非专利实施主体的议价能力,双方谈判的地位不一样,一般专利实施主体的专利许可费要大大的低于非专利实施主体。所以就会有一些非专利实施主体滥用专利权,来获得高额的利润。我们在业界称其为专利流氓(Patent Troll)或者专利蟑螂。

历史上对专利制度也确实曾有过争议。其中有一种比较偏激的观点认为,专利制度会阻碍创新,其理由就在于,因为专利保护,使用者要支付高额的专利的许可费,将会导致其获取现有技术方案的成本过高,进而提高了创新成本,阻碍创新。

在一些“专利流氓”滥用专利权,以专利来构筑技术壁垒,而法律过度强调专利保护的环境下,确实会产生这种效应。某些企业基于自身非专利实施主体的独特地位和盈利模式,再加上资本要求追求利润的高压环境,使其往往不顾整个技术生态的形成,过分强调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甚至还有一些企业自己并不创新,专门致力于收购某些专利,然后以专利去阻击一些创新企业,那么创新企业基于无奈,往往要花更大的成本去收购,或者支付大量赔偿,使得这些企业在创新活动或创新技术运用的过程中,不得不支付更高的成本。这都导致后续创新的成本过高,阻碍技术的推广和再创新的产生。

很长一段时期以来,我国很多企业是这种现象的受害者。比如早期的华为,在专利上曾遭遇不少纠纷、支出不低的许可费,或许这就是初学者的“学费”。

但华为的回应是卧薪尝胆、自主创新,常年研发人员占比超50%,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15%,更是付出了金钱和数字难以计量的卓绝努力。

任正非曾经对一些学者呼吁我国要尽快从“中国制造”走向“中国创造”发表一段看法,令人感慨。他说,这些人忽略了创造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它所付出的心血是非常巨大的,而且是死了多少公司,才成功了少量的企业,华为20年的炼狱,只有我们自己和家人才能体会,这不是每周工作40小时就能完成的。华为初创时期,我每天工作16小时以上,自己没有房子,吃住都在办公室,想想这是十几万人20年的奋斗啊,不仅仅是在职员工,也包括离职员工的创造……怎么可能会在很短的时间,每周只工作40小时,轻轻松松就能完成产业转换和产业升级呢?

任正非带领华为卧薪尝胆。图片来源:VINCENT YU/ASSOCIATED PRESS

现在,华为终于能够娴熟精准运用知识产权制度规则,在5G等技术领域进行专利的数量积累和国际布局,拥有有效专利10万余件、PCT专利申请世界第一、欧洲专利局专利申请名列前茅,尤其是在5G标准中其专利占据主导地位,华为的5G专利成为了标准必要专利。华为无疑已从知识产权制度运用的初学者升级为领先者。

很可能令一些“专利流氓”胆寒的是,曾经深受其害的华为强大后,并没有从“屠龙者”变为“恶龙”。华为不但强调其是一家主要做产品的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依旧是为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而且拿出每台设备专利许可收费上限2.5美元的实际行动,给中国和世界其他创新企业作出了榜样,提供了更友好的创新环境,也客观上挤压了一些非专利实施主体的利润空间。

在中国这个世界最大的单一市场上,知识产权保护的整体环境也正在发生改变。

目前,我国在知识产权数量上已是绝对大国,2020年发明专利申请量达150万件,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超300万件;2020年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量将近300万件,有效实用新型专利拥有量将近700万件。但是,客观的现实是,如此规模的专利却未能完全有效发挥激励创新的功效,一些重要技术领域“卡脖子”问题未能有效化解,科技自立自强未见显著成效。

最近发布的国家“十四五”规划中,对知识产权相关指标作出调整,将“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调整为“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看似简单地增加了“高价值”三个字,但体现的是国家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战略引导,落实了习总书记提出的知识产权工作“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的要求。这就要求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申请专利必须以创新为基础、以价值实现为目标,而非单纯为了以知识产权的数量换取相关政策优惠。

华为5G专利许可收费是华为持续创新的必然结果,是华为知识产权运营能力提升的体现,是华为创新价值实现途径的新尝试,也是华为在5G技术领域自立自强的亮相。但是,“一花独放不是春,万花齐放春满园”,相信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的指引下,我国创新满园的春天必然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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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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