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倬云:我在美国看过的第一个大选,就不是一次干净的选举

来源:微信公众号“许倬云说历史”

2020-11-06 07:30

许倬云

许倬云作者

历史学家

【在全球化的当今,大国的政治动向往往会牵动全世界的神经,美国的总统大选便是此种量级的事件。美国时间11月3日,选举之夜即将到来,最新一届总统将在乔·拜登与唐纳德·特朗普之间决出。

回望四年之前特朗普与希拉里的对垒,Facebook隐私泄露门、推特治国、财团控制选票等丑闻便频频爆出。疫情之年,总统特朗普管理不力造成的美国民众大面积感染与死亡、“弗洛伊德事件”引发的种族争端,暴露了美国在民主外衣下极端不平等的真实境况。

在此情况下的大选,似乎能够直观展示,美国最普遍大众的选票份量几何。正如学者许倬云书中所说,只要掌握斡旋之道,总统的权力可以非常之大。小州失去发言权、消失的第三方意见、无人触及的最新问题,使得美国大选形成了没有希望的“双输局面”。

本文摘自《许倬云说美国》,他以历史的角度回溯了美国民主的衰落。】

2016年选出特朗普如此荒谬的领导人,是因为两党制度之下第三方意见无法出现

联邦政府的总统是全民选举的,其权力之大俨然君王。但是,总统有任期,一任四年,两任八年,最多两任之后必须退出政坛,让新人来接替——这就不是任何世袭君王可以做到的了。只是,总统的选举要尊重加盟者州权的权力。州有大小、人有众寡,如果只是按人口比例来选出总统,那些小州永远没有发言权。美国宪法的调停方法则是以选举人票来选出总统,每一个州按照人口比例,选出相当于众议员人数的选举人,出席选举人投票会议。

目前选举制度的另一项难题,则是两党制投票之下,很难有第三党崛起的机会。因为第三党通常只在本州有一定的票数,超过原始发源地,就很难得到几个大州的选票。至于两党制的利弊,其利在两个党的立场对立非常明显,选民抉择非此即彼;其弊端则是,每一个时代都有每一个时代选民关心的议题,党纲的改变和具有某一党党籍议员的意见并不能同步开展。选民对某一个议题的界定,以及他的主张改变了,但是众议员所代表的是从他参政时期不断发展综合而来的立场,他当选所代表的立场,可能已经是十年以前的了;由这些人代表选民决定国家大政,并不能够同步地吻合此时选民的主张。

在新的意见涌现时,两党体制以及议员选举制度都没有容纳新意见的空间。尤其在那一关键时刻,选举活动可能已经过半以后,大家才发现选民其实已经注意新的议题,在选举的分野之中却无人代表这一新出现的民意。例如今天,就是关系到美国前途走向的“关键时刻”。美国社会贫富不均已至极点,新任总统和议会都必须立刻处理这一严重课题。目前参选的新人,颇有注意财富分布形势的人物,可是,有一位资深老人,还有特朗普,却没有理解情势的急迫性。

像2016年的选举,选出如此荒谬的国家领导人,就是因为两党制度之下第三方意见无法出现,以致落得这么一个令人扼腕的下场。

我在美国看过的第一个大选,就不是一次干净的选举

三权之中总统的权力非常大,虽然受立法权和司法权的约束,但由于是首席行政官,他可以以行政命令的方式,直接处理许多没有法案依据但并不违法的事务。因此,当年华盛顿做总统时,很多人以为选出了皇帝。建国以来,经过二百多年的演变,总统的权力实际上并没有受很多的约束——只是,如果选出一位不能干的总统,不知道如何控制和驾驭国会,他的职权就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另一方面,一位能干的总统如果知道怎么运用立法机构之中实质的意见领袖(亦即国会之中,享有高度声望的人物),替自己在国会护航,这位总统也可以得心应手。

假如一个总统曾经担任过众议员或是参议员,尤其曾经担任过众议员,他自己在原来的国会已经结合了一批同志——这一总统的手即已伸入国会:他不再是调停者,而是能够利用国会权力的行政官。美国历史上最能干的总统,例如罗斯福、杜鲁门、约翰逊都曾经担任议员,在国会中有相当的影响力。又例如,里根虽没有国会的经历,可是他找了布什这个有过国会经验的政治人物担任他的副手,可以经过布什拉拢国会中的权力者,操纵国会。

1980年,共和党总统候选人罗纳德·里根(左一)和副总统候选人老布什(右一)一起亮相。

不过,总统的选举是大事情,要在全国各州得到超过一半的选举人票,耗时也花钱。没有大的组织在后面运作,没有大量的金钱在后面支撑,任何人不大可能凭自己的人望当选总统职位。

我在美国看过的第一个大选,就不是一次干净的选举。1960年是我第一次亲身经历的美国大选,那时候,民主党的候选人由肯尼迪和史蒂文森竞争。史蒂文森品格高、学问好,办事能力也强,尤其他的见解是中间偏左,顾及老百姓的福祉,也有执行的能力,但是他没有财团的支持。他的对手肯尼迪是马萨诸塞州世家大财阀的子孙,又有哈佛为首的东北名校作为智囊。肯尼迪的竞选,从党内竞争开始就开创美国选举的新传统,第一次使用商业广告的力量,雇用了美国广告业的高手,以大量的金钱投入媒体。尤其电视正在普及,在每家的客厅中,经过塑造的人物,在电视荧幕上侃侃而谈,立刻就抓住了一般选民的喜好。

但是这种塑造出来的形象就如同卖香烟或是卖汽车一样,并不一定是真实的人物,而是很好的推销员。在他与共和党尼克松对阵的时候,双方都是辩才无碍的高手,然而尼克松的公开辩论,停留在无线电前的讲演,但闻其声而不见其面貌表情。肯尼迪则有广告商替他设计,面貌、衣着、神情等都是着意打扮和训练出来的结果。于是一个化过妆的肯尼迪,和一个完全没有化过妆的尼克松,在荧幕上立见高下。选民们只看见形象,而没有看见能力。

1960年尼克松和肯尼迪参加总统候选人电视辩论

到了最后投票的阶段,伊利诺伊州是大州,这一州的选票,民主、共和两党几乎是打成平手。芝加哥所在的库克郡(Cook County),肯尼迪获得芝加哥市长爱尔兰人理查德·戴利(Richard J. Daley) 的大力帮助:后者以其在当地的势力,包括芝加哥爱尔兰警察的支持,为肯尼迪“做票”,取得一千多票的多数,帮助他获得总统大位。我当时正在芝加哥读书,和一群小牧师都深深投入选举活动,对于肯尼迪一派“做票”手段其实相当清楚。那一次是我第一次体验,对我而言造成极为强烈的震惊:如此长期的民主传统,其中最重要的选举环节,竟可以如此的卑鄙和肮脏!

1960年以后,美国的总统选举进入了以财力比拼的阶段

从1960 年的大选以后,美国的总统选举进入了以财力比拼的阶段。政党本身的理念应当是考虑候选人的第一要件,然而从政党本身的初选开始,每一个参选人都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才能买到必需的广告;至于两党竞争的时候短兵相接,更是仰仗媒体的推介和哄抬,候选人才能得到选民的支持。

美国总统的诞生:尼克松与肯尼迪选战的最后一回合

这些行动,一次又一次变本加厉,造成的后果是:一方面动员媒体的规模越来越大,在这方面的开支也就愈需要大量金钱的支援;另一方面,财团和巨富的个人尝到了自己支持者当选后可以得到多少的回报——食髓知味,提供金钱者和需求金钱支持者,有意无意间发展了一套金钱与权力挂钩的游戏规则。这个风气开始后一发不可收拾,每一届的大选(除了卡特当选那次没有太多的竞争以外),金钱参与大位追逐,无所不用其极。

最近这一次,也就是特朗普击败希拉里的2016年大选,双方各自投下以亿计的金钱支援,拉开大选阵仗。在这种以金钱来比赛的游戏之下,纯粹依靠理念说服选民的桑德斯,根本就没有机会进入政党初选。

特朗普与希拉里在总统候选人电视辩论

回顾上面所说,在这种依附强者的情势下,力量薄弱的第三党不可能得到大财团和巨富的支持。至多在若干州级或市级的初选,有些第三党的意见能发出微薄的声音。可是他们的主张通常是为了弱者的选民,例如贫穷阶层或是外来的新移民,没有财团会愿意将自己的资本投入这个不可能获胜的候选人身上。美国政党政治的败坏,从特朗普时代开始,大概就只有愈走愈偏向财富决定的“富人政治”,也就是当年柏拉图指称的五种不良政治体制之一。

特朗普当选是划时代的现象

特朗普的当选也是划时代的现象,这一位总统无知、乖张,可以说是史无前例。可是,他能够得到40%铁票;虽然第一年的执政可说一无可取,而他的铁票支持率屹立不能动摇。这40%的支持者,即是阶层分异:美国社会下层正在出现的一批将要永远沉沦在贫穷无靠中的群众。在高度竞争的美国,他们的财力和才力都无法将自己提升,没有机会进入中产阶层的下端。这些人满腹愤怒,对未来一无指望,却对过去曾经有过的安定岁月和美国的伟大眷念不忘。这些不幸的贫穷无知者陷在无法自拔的泥沼里,将要成为美国式的印度种姓制度的底层。

这一股力量的涌现,是社会败坏的后果,不是这些人的过错——他们乃是牺牲者,不是造孽者。这种力量支持出来的政权,也是柏拉图五种政体之一:民粹政治。美国开国元老麦迪逊早就担忧:如果社会底层大众心有不满,这一群知识程度较差的“群众”可能冲动之下,拥护出“僭主”,凭借大位胡作非为。今日美国的情形,被麦迪逊不幸言中。

在希腊古代城邦史上,民粹政治曾经将雅典最优秀的政治家放逐出境,而致使雅典本来领袖诸邦的地位拱手让出。

我们可以预见,特朗普不会是最后一位言行不适任的国家领袖。如果有两三次同样的民粹政治出现,美国在文化上和经济上的优势大概无法再维持。在那个时候,如果一直仰仗军事力量维持霸权,对世界、对美国都不是好事。

美国的政治体制,自从独立宣言和宪法以来,重视的是人民自治,而且由于历史的发展,美国是由十三州形成联邦结合而壮大的。这两项理念,在人民自治方面,就产生了立法权和行政权之间的紧张。而在联邦制度之下,也因为顾忌到各州的独立主权,又出现了地方与中央的关系紧张。

当美国建国成功不久,一位法国的学者专程访问美国,此人即是著名的托克维尔。他回去以后,将所见所闻撰述为旅美的见闻录。托氏向欧洲报告:这个新兴的共和国,具备了不起的构想,落实人民自由民主,其理想之高超,目标之远大,值得欧洲知识界钦佩,也盼望美国的实验能够成功。然而,他也指出了美国如此设计的构想,将会留下一些后遗症。首先,一个民主社会的隐忧,乃是极端的个人主义,或引向以个人主义来代替自由—可能终于因为强烈个人主义导致的散漫,造成国家共同体的崩解。其次,在强大的国家公权力之下,可能会产生个体无法抗衡国家公权力的问题。最后,这种政治体制下,完全以数量来计算民意之所向,公民本身的素质参差不齐,有智慧的高低、知识的有无,也有是否能控制私欲的修养问题。

这些条件一旦失控,纯粹按多数表决送进一批不够格的代议员,以及不适任的总统,国家可能沦入无可挽回的境地。这些公职人员代表的是数量庞大的群众,他们凭借意气行事,或是过分地考虑私利;他们的种种行为选民们不能判断,也无法监督——如此一来,依托民意选出的政府,可能会产生多数专制的危机,也就相当于民粹主义的暴政。

托克维尔的预言果然逐渐应验。美国近三百年历史中,凡此紧张关系的拉扯,让出了空间,使得财富阶层和政治家族都介入体制内的冲突,而获得操纵国家大政的机会。

到了今天,财富能够决定政权所向,也将指挥公权力采取种种有利于发展财富的政策和法案。这使得在国家支撑之下,财富愈来愈向上层集中。各种大财团合而为一,全盘指挥政治;若干矛盾和对立的利益集团,为了利益又彼此抵制和拉扯,使得一些良法美意无法在国会通过,也无法在行政权上顺利地执行。再加上政坛人物一方面依赖财富的支持,另一方面财富和权力合二为一的时候,一定会出现一些掌权的人物,类似世袭地延续他们的政治地位。这两个方向,时而交叉,时而平行,势必将美国立国的原则—个人自由、人与人之间的平等,逐渐消解殆尽。眼看着一个人类历史上难得出现的伟大实验政体产生、发展,其目的在使人人能够决定自己的命运,聚合在一起能共同获得全体的福祉,如此伟大的实验,经过近三百年却是逐渐变质,沦落到如此地步。言念及此,能不感伤?

责任编辑:吴立群
美国 大选 选举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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