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默:美国社会的困境——愈喊自由,愈不自由

来源:观察者网

2018-02-26 07:44

雁默

雁默作者

台湾自由撰稿人

【文/ 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雁默】

包容异议的自由才是真自由(freedom is always the freedom of the one who thinks differently),这句话出自德国马克思主义革命家罗莎·卢森堡(Rosa Luxemburg)。罗莎这话,听起来没什么问题,然而,包容异议是否意味着也得包容造谣,恶意中伤,散布仇恨,种族歧视呢?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谁来决定自由限度的标准?

其实,自由与民主或正义类似,并无标准答案,也无法量化,而是在不同的文化里,有着不同的尺度与适性。在一个正常的社会里,100%的言论自由是不可能的,即便是美国,也从未“自由百分百”。虽然我们常在好莱坞电影或美剧里时常看到拥护“宪法第一修正案”的对白,但随着特朗普执政而产生的社会效应,言论自由再一次陷入无解的争议。

以言论自由掩护种族主义

特朗普入主白宫,为白人至上主义者开启了一道门,也为种族冲突埋下了祸根,言论自由则成了散播仇恨与歧视的最佳掩护。在去年2月加州伯克利大学的暴力冲突中,保守右翼利用言论自由发表煽动种族仇恨的演说,自由左翼则干脆重新定义言论自由,以“No-platforming”(不给他们舞台)予以反制。双方都走向极端,形成了白人至上组织对垒反法西斯组织(Anti-Fascist Action)的局面。此事件使得号称”言论自由诞生地”的伯克利加大陷入了天人交战,到底是要维护言论自由,还是避免校园成为暴力冲突的场所?

言论自由成了一个偌大的问号,暴力事件逼迫所有立场的人表态,到底应否保障仇恨言论?

当大家正针锋相对地辩论言论自由是否应打折扣时,8月在弗吉尼亚州夏洛茨维尔(Charlottesville)又出了大事。包含了3K党的极右翼组织与反法西斯主义者,为了一座将军雕像发生激烈冲突,酿成3死35伤。争议尚未止息,而问号则变得更大了。

从今年的几则新闻,可以看得出社会冲突所带来的影响:亚利桑那州议员提出一项法案,禁止州政府提供任何活动来扩大“种族,性别,宗教,政治派别,社会阶层或其他阶层的人”的分化,矛头指向极端组织。民间组织“美国转折点”(Turning Point USA)发表了一系列被其列为“教授激进课程”的教授名册,矛头指向激进的老师。民间组织“金水研究”(The Goldwater Institute)提了一项”校园言论自由法”的法案,规范教授在课堂上应提出问题的不同观点,并以中立的态度确保学生的言论自由,矛头指向课程。

以上皆为因应极端主义者不当利用言论自由的对策,其核心思想为“言论自由可不分品质,学术自由却须注重品质”。然而,这些柔性方法对随时可能面临暴力威胁的学校而言,缓不济急。他们的问题是,到底该不该核准极右翼组织申请的校园演说活动?几所名校顾不得旁观者的闲言闲语,已然展开行动,限制校园内可能引发冲突的活动。

愈倡导自由,愈不自由

今年2月12日,美国监督校园言论自由的组织“个人教育权利基金会”(FIRE)公布报告,去年十大言论自由最差的大学,其中包含了哈佛,以及1960年代的“言论自由诞生地”伯克利大学。FIRE报告指出,2017年校园言论自由受到极大的干扰,诸如暴力检查,偏见监督,限制自由言论区,撤销对部分演讲人的邀请。

故事是这样的:激进主张容易失序,故而维持秩序者必然会限制言论自由,激进者一受到限制,便指控校方戕害言论自由,以掩护其激进主张。FIRE所说的“干扰”,都是这么来的。为了防止暴力与失序,校方被迫要采取检查,监督偏见,划设自由言论区,并预先防止激进者展开演讲活动。这种可预见的校方行动让激进者得以事先设局,编好“被打压”的剧本,然后扮演言论自由受害者的角色,以蒙其利。

你觉得是不是,愈倡导自由,愈不自由了呢?

大学校园是一个小型社会,从这个缩影里,我们得以观察“自由的生态”。用极简化的方式总结所谓自由,可以很轻易地发现愈是对立的地方,愈容易形成自由的自我设限,以及自我怀疑。换言之,对立愈低的社会,人们愈自由,反之,则人们会开始“自由地定义自由”以取得对立情境中的优势。

旁观者的说嘴是没有成本的,FIRE不必为校园暴力的后果负责,只需要继续扮演好圣洁的角色,高举言论自由再踩校方一脚就有票房。然而社会大众必须被提醒的是,没有参与对立的学生们,其受教权以及人身安全谁来保障?故而,所有过度强调自由又蔑视秩序者,都很有问题。不是自由不好,而是不负责任的自由很不好。

从社会秩序的角度来看,法律本不应保障闹事者,从革命的角度来看,要干就得有献身的觉悟,不需要法律保障。秉此观点,我们对台独太阳花运动,与港独运动就能有比较清晰的立场。闹事还想逃避法律制裁的,算不上什么“革命者”,而真正伤害了言论自由的,正是这些拿言论自由当护身符的闹事者。至于台湾那以“公民不服从”纵放闹事者的法官,洽是戕害言论自由的帮凶。

在一个高举言论自由的地方,其社会的变革是由激进者的鼓噪,以及社会其他大部分成员的屈从、漠视与适应下完成的。重点在于,变革不见得是往好的方向发展,而人们察觉不对劲的时候,往往伤害已然造成,无法挽回。


言论自由没有标准尺度

美国宪法中关于言论自由的部分,有一个不常被媒体提及的原则:不追求用一个定理或公式处理所有有关言论自由的案件,而是以个案之案情来平衡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扞格。

这项原则毋宁是承认,言论自由并无所谓标准尺度,换言之,它并没有如捍卫言论自由者所言的“打折扣”问题。

美国民权自由联盟(ACLU)是一个坚守言论自由信念的组织,该组织曾于1934年为维护美国纳粹党员的言论自由而提起诉讼,旗下辩护律师甚至是犹太裔。然而,对于白人至上主义者持枪游行,并挑起暴力的行为,该联盟在加州的三个分部立即宣布他们不维护这类人。组织内部的资深会员却不以为然,认为如果任由政府压制某种言论自由,其他言论自由迟早也不保。

换句话说,联盟内部有人坚持初衷,坚守信念,也有人认为应该弹性处理。而在去年ACLU陆续帮忙极右派组织控告政府否决其游行活动申请的同时,又发生了暴力致死的悲剧,于是人们对于联盟内坚守信念这一派,给予了极大压力,以致认为该弹性处理言论自由这一派占了上风,并随即发表声明,主张宪法第一修正案并不保障挑起或从事暴力行为,”白人至上暴力并非言论自由”。

这样的折衷处理,对部分坚守信念者而言,就是为言论自由打了折扣,然而,却不一定违反宪法精神。故而,当美国批评他国(尤其是中国)压制人民言论时,不能或忘自己的宪法也没有对言论自由设下绝对标准,其实,也做不到。

再者,ACLU若不这么做,将难以处理因极右派暴力所催生的极左派暴力,尤其这些“反法西斯主义者”视ACLU为“反特朗普堡垒”,并纷纷入了会,捐了钱。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原本的言论自由堡垒,现在也往“极左堡垒”发展,自由左派阵营则面临分裂危机。

言论自由专属于特定少数人?

文章开头那句话,是罗莎对布尔什维克的批评,写在《论俄国革命》的手稿里,比较完整的原话是:倘若只有政府拥护者及单一党派成员才能享有自由,那么即使这批人的人数再多,也谈不上什么自由,包容异议的自由才是真自由……倘若自由成了某种特权,这一切效用也将跟着丧失……

作为一个社会主义革命者,罗莎认为真正的革命必须海纳百川地让所有人共襄盛举,应该透过论述的方式对革命的敌人晓以大义,毫无设限地将他们也纳进革命的大旗里。

这确然是一种崇高的理想与品德,然而,崇高的理想都有着共同的命运,就是被人类斗争的天性所利用、曲解,以及摧残,当今美国正处于这样的困境,且已超出传统民权论述的控制能力。若继续执拗于百分百的自由理念,仇恨将会快速扩散,直到美国社会裂解。

根据美国反诽谤联盟(The Anti-Defamation League)的预警,白人至上主义者已经于30多个州的大学校园密集进行招募,反犹太主义与反穆斯林主义也有升高的趋势,另外,美国大学生近半数认为仇恨言论不应受到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看起来,为自由画出红线势在必行,否则,言论自由将沦为特定少数人闹事的利器,最后反自由的主力,恐是自由左派。

没有人不爱自由,但必须谨记的是,自由伴随着责任,不能违反公共利益,否则就是反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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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轩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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