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默:谁会是“反渗透法”第一批囚徒?说不定是我

来源:观察者网

2020-01-03 08:17

雁默

雁默作者

台湾自由撰稿人

【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雁默】

“反渗透法”年底通过引起岛内广泛争议,在你来我往的政治口水里,一则相关新闻花絮映入眼帘: “反渗透法上路,金门模范街一边一国旗景消失”。无论是否去过金门的大陆朋友可能都知道,这条街一边是五星红旗,一边是青天白日旗,是两岸游客都必然取景拍照的著名街景。

“反渗透法”一上路,此街景“装置艺术”的创意者就将五星红旗“连夜拔除”,全面改列青天白日旗,因为怕被“误会”。蔡英文再三澄清“反渗透不是反交流”,但看起来老百姓“再三不信”,寒蝉效应已迅速扩散。

事实上,在“反渗透法”通过以前,2019年执政党以“社会维护法”中“散布谣言罪”法院裁定数量激增,并破纪录达123件。而愈接近选举,耸人听闻的“查水表”案件也相继冒出头来。现下,一般民众在网络上转载对民进党不利的讯息,都有警察上门“关切”的风险,不幸被移送,就等着接法院传票。

这是自“九合一”败选以来,蔡英文严打“假新闻”、“假消息”的肃杀风景,而经过媒体披露的诸多整肃案件,恐怕也只是冰山一角。尤其去年,美国也与台湾共同建立了网络资讯安全合作,并于11月与台湾共同举办“大规模网络攻防演练”,还无根据“推估”有一半以上的网络攻击来自中国大陆。在美台的政治需要下,网络世界的战争其实已经开打,第一个倒霉的,当然是台湾百姓。

“反渗透不是反交流”?鬼信。

图自台媒

就法论法,“反渗透法”是一种“杀人者死”的法令,只有12条,内容粗糙简略,模棱两可,甚至没有主管机关,因为这不是行政部门经过详细评估所提出的法案,而是几个“绿委”的“作文”。就像法条只有“杀人者死”四个字,杀人到底是自卫杀人,还是为了救人而杀人?是误杀、情杀、仇杀还是自杀未遂都不重要,反正杀人就是死刑。形同给执法机关一张空白授权,给法官一个完全可自由心证的尚方宝剑。

触犯此法,最重可判无期徒刑。因此台湾法界批评此法令行政机关可任意移送,司法机关可随意启动调查,就算最终获判无罪,但其过程也已“抄九族名誉”。

金门的五星红旗,敢不拆吗?

就政治论法,“反渗透法”说穿了就是唯一针对大陆,或精确地说,是针对与大陆有所瓜葛的台湾人。举凡台商、台生、在大陆就业者、与大陆企业有商业往来者、与大陆有宗教交流者、与大陆有学术交流者,反正只要沾到一点“中国”的边,就有被套上渗透罪名的风险。

再者,此法也可看成拼选举的“临时法”,罔顾程序正义急切硬推此法的目的,不过是稳住基本盘,并为政治对手挖坑下套,将在野党钉在民进党“反中”优势主战场上,以转移执政不利和诸多弊案的焦点。

曾铭宗展示联署签名  国民党团供图

就政治论政治,蔡英文此招其实也是两面刃,其避不掉的风险在于,硬干只会逼出更多蓝营支持者归队,譬如那些对韩国瑜不太满意的“知识蓝”与“经济蓝”被逼得“只好投韩”,也强化了在大陆谋生的台湾选民回台投票的意愿。

因此,民进党在是否强推此法的评估上,内部也有分歧,而这一迟疑犹豫,就暴露了自己对选情其实无必胜把握的秘密。

以效应论,除了多数民众已悄悄将自己的嘴巴上了拉链,蓝营支持者在这一周来也已大量归队。个人评估,蔡韩支持度已不相上下。(撰文当下,传出黑鹰直升机坠毁事故,“参谋总长”罹难,蔡英文是否会借题发挥救选情,有待观察。)

民主防卫机制与言论自由

一整年严打“假新闻”、“假讯息”,直至“反渗透法”的出台,蔡英文亦步亦趋于美国“反中”逻辑与策略,牺牲者除了在野党对手、庶民,还有坚信西方价值的自由主义者精英,因为这是一整出“民主剥夺自由”的完整戏码。

民主与自由,哪一项比较重要?以往这并不是一个突出的问题,精英会直觉告诉大众,民主与自由是同等重要的概念;但如今,民进党假借“民主防卫机制”理直气壮地剥夺言论自由,这大哉问突然成了对自由主义者的灵魂拷问。

早在去年4月,大陆武统论者李毅遭民进党驱逐出境,就已有所谓知识分子在推销“民主防卫机制”,让苏贞昌那句“恐怖分子驱逐出境刚好而已”显得那么义正词严,自由主义精英当时就该彻悟,自己所熟悉的所信仰的言论自由已不存在于台湾。

而后,“民主防卫机制”也为蔡英文所援引,以便粉饰她假借“国安”为名,遂行言论钳制的政策,并借此压制“反渗透法”所引起的反对浪潮。

台湾的伪知识分子特别喜欢援引西方价值,然后扭曲之,最后捏成民主教条“反民主”。“民主防卫机制”(防卫性民主 Defensive democracy),是德国在纳粹“利用民主反民主”,滥用民主保障摧毁民主时产生的一种对抗法西斯的概念,意在确保宪法民主精神不会遭到“假民主真独裁”的势力侵害。

以西方传统价值的角度来看,既然“民主防卫机制”赋予了民主战斗性格,自由与人权就不免遭到“民主审查”,问题在于,谁画红线?红线又应该怎么画,才能确保“民主防卫机制”不至于伤害西方同样重视的自由与人权?

为什么德国人做得到?因为德国优异的司法机制严谨地拿捏分寸,谨守民主战斗性下的自我克制,而这需要司法人员与整个社会在宪法民主精神上成熟并一致的养成教育。

台湾司法配吗?伪知识分子充斥的台湾社会配吗?

在台湾,光是标榜“民主防卫机制”的一般解释,就很可笑了。论者曰: 民主是言论自由的前提,因此划出言论自由红线的最高原则,是维护民主政体。

鬼扯。即便不考虑法治在自由主义中的角色,仅考虑抽象的西方价值概念,正论也应为—— 言论自由的尺度是检视民主政体是否真民主的的标准,言论自由才是最高原则。这才是货真价实的自由主义与民主精神。尽管,我对此“正论”深刻怀疑,但最起码还知道传统西方自由主义将重点划在哪里。

上述灵魂拷问,若问“觉青”(觉醒青年)的偶像,民进党自我粉饰的样板郑南榕(为争取百分百言论自由而自焚的知识分子),他肯定毫不迟疑回答——自由比民主重要。而背弃郑南榕的,也正是高捧郑南榕的同一批人。

用科学一点的逻辑检验之,百分百的言论自由是没有作弊空间的,但所谓“民主政体”却可有各种解释。当一个自由民主信徒质问“是谁,在封杀台湾人的言论自由”时,“封杀言论自由”即为“事实”,而“民主防卫机制”则为剥夺言论自由的“口实”。

一旦“民主防卫机制”成为当权者打压异见的工具,这不是法西斯,又是什么?不正好与德国“民主防卫机制”的初衷相扞格吗?

至于台湾司法,法官可以超越法条,以“公民不服从”为由判“太阳花”暴乱分子无罪,自我阉割司法,任意标榜价值,这种水平,还想仿效德国“民主防卫机制”?更别说检察体系与调查体系在蔡英文政府治下的滥权与选择性执法等诸多劣质作风了。

价值的第一个牺牲者,往往是最坚持该价值的信徒。

坚守自由主义精英,现在被“民主”剥夺自由,要不就调整跪姿,要不就起身反抗,已经没有坐而论道,嘴炮自由主义的空间了。

“反渗透法”是一条充满乱葬冈的风景线,在法案通过的第一天,回头看,一路上早已布满农民、韩粉、键盘侠与自由派精英的墓碑,而他们只是批评时政,甚至只是“转载”时政批评,警察就来敲门。

总之,杀人者死,怎么杀?为什么杀?到底有没有杀?都由不得嫌犯辩解,逮人的说了算,反正被盯上就死路一条。

顺带一提,此前王立强乌龙共谍案,被蔡当局认为涉嫌重大的向心,龚青夫妇目前仍遭限制出境,他们会不会是“反渗透法”下的第一批囚徒?不得而知。

说不定我才是第一批。

责任编辑:李泠
蔡英文 台湾选举 自由主义 西方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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