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默:台湾“发钱”三次,结果是好是坏?

来源:观察者网

2024-08-30 14:12

雁默

雁默作者

台湾自由撰稿人

【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雁默】

政府发钱给人民,为什么发,怎么发,发多少,发给谁,是门很大学问,说起来相当复杂。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大陆一直有媒体和学者呼吁给民众发钱。别人怎么做?欧美举债发钱的经验,参考价值不如台湾,毕竟,两岸人民务实的民族性是一致的,因此台湾发钱的结果,很可能就是大陆发钱的结果。

对老百姓而言,政府“发钱”当然是好事,但对政府而言,得反复精算,并累积实际经验,才可能发挥正面效应。

于此,经济理论让专家去说,本文就整理一下台湾发钱的实际经验,供各方参考。

为什么发?

发钱的目的,无疑是最重要的问题面向:

台湾发钱三次,第一次是因应2008年金融海啸,台湾百业萧条,经济一度负增长,失业率攀升,前景难料。2009年马英九普发“振兴经济消费券”,目的是为全台产业纾困。

第二次是2020年疫情,属短期经济冲击,情况不像2008年时那么严峻,经济主体制造业未遭损害,但消费紧缩。蔡英文于该年发放“振兴三倍券”,目的是避免滑入“通缩”,以及为产业纾困。

第三次是2021年疫情蔓延到台湾,蔡英文再度发放“振兴五倍券”,这一次主要是想救观光业等民生服务业,纾困对象较为缩小。

2020年,蔡英文发放“振兴三倍券”

总的来说,台湾发钱的效果,在经济面向上不如预期,但论短期收益,可谓不无小补,还不至于浪费人民纳税钱。

在政治面向上,蔡英文的“振兴五倍券”,更多隐含“稳民心”的用意。当时“挡疫苗”、“有疫苗官员先打”引发民怨滔天,发钱至少能稳住基本盘。2022年选举,执政党虽在席次上大败,但总得票率仍与对手保持在10%以内的差距,维持41%的支持度。

对这类政府“发钱”政策的正确认知是,此举旨在解决短期问题,特别是对陷入困境的产业纾困,而不是为了增加人民收入,也就是“救急不救穷”。

当然有人会说,这是劫贫济富、图利富人的政策,但这种看法有点极端,产业兴衰与就业率直接相关,政府有责任在大环境转恶的时候保护产业,连带稳住就业。

至于有人认为,提升蓝领收入,解决分配不均的问题才是正道,所以反对发钱。这则是中长期的问题,当然应该有对策,但不妨碍政府解决当前的燃眉之急,政策不能只有“救穷不救急”。

在民间消费层面,大陆经济目前的燃眉之急是什么?通缩?生产力远大于消费力?实体店面不振?民众虽愿意在国内旅游,但消费仍太保守?只要明确了目的,就能明确为什么发钱,以及怎么发钱。

怎么发?发给谁?发多少?

然后就是怎么发的问题:发现金还是发消费券?发给谁?排富不排富?发多少?一个月工资好不好?

一者,尽管过程中许多人力主发现金,但台湾三次发钱,都是发券,而且还明订使用期限,为什么呢?因为怕民众存起来不花。

承上述,这是“救急不救穷”,偶而为之的政策,目的就是短期刺激消费,钱不会多,更不是月月发放,所以发出去了就是要全数收回。人民拿到了政府“赠予”的商品与服务折扣,政府获得了额外的税收,理想上是双赢。

如果是发现金,不用想也知道财务上较紧的多数人会存起来,我们都是中国人,心思是一样的。如果是我,就会存起来拿去抵税,这就等于政府自动减少了税收。

也有经济学者认为,只要钱不多,有价礼券与现金一样可以存起来,只是消费配置的问题。然而,有些人就是穷到光屁股,连税都不必缴,没有什么“消费配置”可言。

再者,这三次“发券”都不排富,因为目的主要是“振兴经济”,其次才是“产业纾困”。

振兴与纾困是两种不同的概念,前者希望全民一起参与“买买买”,后者是援助陷入困境的对象,所以旨在刺激消费的“振兴”不应该排富。

然而,三次发钱也都有“纾困”的目的,排富也不是不应该,但这在执行层面上会使行政复杂化。行政一旦复杂化,发钱效率就会降低,争议就会升高,搞到不发还好,发了反而引众怒。

对政府而言,发钱“振兴”是一种投资,要的是实质收益;发钱“纾困”是一种支出,目的在照顾弱势。广撒钱,若只视为支出会造成财政负担,更别说举债发钱了。

虽然钱不会多,对富人而言有与没有一样,但发券原则上都会使用,无论是赠予他人,或凭券加码消费,基本不会影响政府的总体收益。

但如果钱多到一定程度,比如每人可获取一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等值消费券,情况就会有所不同。对许多大陆劳动者而言,一万元超过一个月工资,钱不可谓少,若不排富,会怨政府何不干脆“劫富济贫”,将发给富人的钱都分给穷人,这样还能分多点。富人是无所谓,但一般人有所谓。

还有,发放有效期限的券,在政府财政上负担较轻,今年发,明年再核销即可;但若是发现金,就要立刻找到财源,而通常在年度预算之外的支出,需要举债应付。

三者,怎么发,也涉及让民众“无偿获取”,或“有偿获取”的问题。

无偿获取,即马英九的消费券与最后一次的五倍券,都是直接发券。有偿获取,即蔡英文的振兴三倍券,民众要花钱买。3倍券就是花1000元买价值3000元的券,等于政府补贴人民2000元。

为什么要让人民花钱买券?说到底,就是减轻财政负担,还拉高杠杆(也就是乘数)。2300万人都花1000元买3倍券,政府立刻笑纳230亿现金。而民众若花光3000元,等于每人总共消费4000元以上。如果你用3倍券买了5000元的商品,实际支出就是3000,超过政府补贴的2000元。

要说这是割人民韭菜也无不妥,但意在实质收益的发钱政策,本质就是如此,天上不会无缘无故掉馅饼。觉得这是消费陷阱的民众也可以选择不买券,但实际状况是,嫌归嫌,几乎没人不买。

四者,要不要限制消费民生必需品?

政府发钱,如果目的是振兴特定行业,就不会希望你去买民生必需品,例如加油、买菜、买卫生纸等等,而希望你额外消费非必需品,如观光服务业商品,各种娱乐业商品,或者多买些衣服鞋子首饰玩具家具等等,以活络民生次要产业。

蔡英文的X倍券就限定不可用在网络电商(购物型)消费,缴税、囤积民生物资、股票、水电费、罚款、游戏点数、礼券、香烟、保单等等(也不可找零)。

限制是有必要的,但如何限制,端视发钱的目的是什么。

实际状况是,只要不限制大型连锁超商或卖场,多数民众还是会花在民生必需品上。关键就在于消费券金额不大,民众不会因此去多买昂贵的非必需品,就算不买必需品,原则上也会选择券值4倍以内的非必需品(根据经验,这意味着家电销路上涨,而非观光服务业获益)。

况且,各大零售渠道都会争相加码,促销出清,以赚取这一大笔政府对民众的补贴,而这里面不可能没有民生必需品。

当然,也有人卖券赚价差,就是只爱可自由使用的现金,但有人买,意味着券一定会使用,不影响政府的整体收益,且这样的人其实也是少数,因为别人只会打折买你的券。

个人认为,大陆若要发钱,确实该限制电商消费,因为电商太强大,实体店面真的需要人气。

五者,发多少钱,也是学问,发多了不行,发少了干脆别发。

以礼券形式发放,台湾第一次发3600元台币,是最低工资的约20%。第二次发,1000元换3000元,实际补贴2000元,是最低工资约8.4%。第三次发5000元,不用买,是最低工资的20.8%。

每个人的收入与消费占比不同,大致上,月收入扣掉定存、房贷(或房租)、水电费、保费与其他必要支出之后,还有50%以上消费额度的人应该不多。如果按家庭收支两人工资合计,或能达到50%。

这50%再扣掉民生必需物资消费,包含吃的用的,能有20%“闲钱”消费还算合理,不过这是以家庭为单位(两人工资)计算。若是一般月收入3万台币的单身狗,5000元算是令人开心的意外之财。若是一家3口或4口,能平白多出1.5万到2万的消费额度,感觉钱虽不算多,但也不少。

除此之外,各县市也会随之加码,民间各种大型销售渠道,以及各服务业都会推出加码方案供民众选择,如此形成暂时性的消费荣景。

需要提醒的是,第三次发钱,“五倍券”不是一张纸,而是分为千元3张,500元2张,200元5张,以方便民众消费不同品项,但不能找零。这种设计是避免礼券只被用来购买单一商品。

另外,民众也可选择领取纸本,或虚拟绑定信用卡、移动支付和电子票证。不过,绝大部分民众都选择领取纸本,因为那有“手感”,领取与支付也最单纯,花起来感觉较佳。

大致而言,发钱额度在最低工资的20%上下,对民众而言是有感的福利,但对总体经济而言,收益只能说是差强人意,因为人民还是多将这笔钱用在采购民生物资上。

综上,政府发钱最主要的正面效益,在于提振经济“士气”,短期降低缩紧荷包的社会氛围,而不是解决长期消费紧缩的现象,不能对此一政策寄予过高的期望,认为它能“搞好经济”。相较之下,更重要的是中长期调整财富分配的政策。

个人认为,就算仅着眼于在消费层面的“提振士气”也是好的,只要政府精算过后认为不会亏钱即可。当然,大陆的人口远超过台湾,各地方状况也不同,在计算与执行层面的考量势必也远比台湾复杂,但总得来说,值得一试。

民众到底怎么花这笔钱?

政策施行后,有若干民调与深度分析,在民众实际的消费层面值得大陆参考。

1. 实体券与虚拟券:原本预期虚拟券接受度较高,但民众偏好领取实体券,原因之一是领取管道(包含连锁小型超商)也会加码,主要原因承上述,简单方便有手感,小确幸感觉得到。

大陆已习惯使用虚拟支付,但从消费心理学的角度看,钱一进入虚拟账户,就会被民众默认是“正常资产”,而不是“意外之财”,两者的消费态度大不同,前者会理性,后者会“冲动”,而说到底,政府发钱就是想刺激“冲动消费”。

2. 面额问题:分成不同面额,不会推高高额消费(如购买万元以上家电),民众倾向小笔小笔慢慢花。这现象是好是坏,端视政府发钱的目的。

3. 消费类别:政策之用意,原本希望民众花费在非必要商品与服务(如娱乐、观光),但大多数人还是花费在日常消费品,前三大类是“日常餐饮”、“低价民生物资”、“日常衣着”,简言之,近七成的消费落在民众日常就会开销的项目上。而这意味着政府最在意的“乘数”(创造额外消费与收益)很难如预期。

我相信,大陆民众对这笔钱的消费意向,肯定与台湾民众一样,当作日常支出的补贴为多数,当作意外之财拿去享乐的为少数。

当然,这与年龄也有直接的关系,马英九时代发消费券时,我还年轻,一次性买了条昂贵的牛仔裤,没有补贴就不会买的那种。等到蔡英文发钱,我就快尘满面,鬓如霜,拿去补贴购买平板电脑,以及换新手机。也就是原本想买,但心疼钱包而一直忍着不买的东西(当时我iPhone6荧幕都布满裂痕了还在用)。

看待这笔钱,在心理上是从“意外之财”到“自己拥有”的过程,前者你会倾向乱花,后者你会理性看待。这意味着,使用期限不能拉太长,若限定一个月内使用,民众会倾向消费非必需品,但若期限太短,也会让很多民众忘记领取或使用。

限制使用的层面也类似,限制太少,民众会更当成日常支出,限制太多,放弃领取使用的比例就会升高。

4. 加码的效果:从“中央”到县市政府,再到民间各种商家的加码,效果并不明显,主要原因在面额问题上。如上述,民众倾向小笔小笔使用,往往一次只使用一张200元,那加码的获得感就微乎其微,甚至,小额使用还不符合加码条件。这是在考虑面额问题时必须有所取舍的部分。

总言之,中国人的民族性远比西方务实,天然抑制“冲动性消费”,因此政府若想获得高乘数效应绝不容易。但若限制太多,指向性太明显,总体效益也会大减,因此拿捏政策分寸实在是门大学问。

不过,经验胜于理论,政府在一次大胆的政策实验中,所能获取的绝不只是乘数,还能对国民消费倾向做一次大盘点,有助于厘清掌舵总体经济的方向感。对于这一点,民众肯定是欢迎的。

不同意见的激烈交锋,在政策施行前是必然,也是应该的,而施行后,不同意见反而会降低,因为经验会排除许多不必要的顾虑,或过于极端的论点,有利于下一次规划类似政策时减少阻力。

只要目的明确,利弊得失算清楚,就应该采取行动,我相信透过许多他山之石,大陆能少绕些弯路。当然,大陆也有仅属于自己的挑战,但有时,真正的避险最佳途径,不试不知道。

想不如做,再怎么说,政府发钱,并非制度性的,总不至于发生系统性灾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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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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