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母杀人案进展:山东高院二审于欢故意伤害案开庭

来源:央视新闻等

2017-05-27 10:11

据央视19:30最新消息,今天(27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于欢故意伤害一案。目前庭审已经结束,法庭将择日宣判。

此前报道

今天上午8时32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于欢故意伤害上诉案。2016年4月,山东源大工贸负责人苏银霞及其子于欢,被11名催债人限制人身自由并受到侮辱。于欢刺伤4人,其中1人死亡。于欢一审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宣判后,被告人于欢、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杜洪章、许喜灵、李新新等人不服,提出上诉。

关于于欢故意杀人案中引起全社会最广泛关注的是,催债人杜志浩当着于欢等众人的面,对于欢母亲苏银霞作出侮辱性行为,对此,苏银霞以证人身份做出以下陈述:

5月26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布于欢案处警民警调查结果为:存在处警不够规范问题,但不构成玩忽职守罪,不予刑事立案。

另据山东聊城新闻网5月26日消息,聊城冠县吴学占等人涉嫌违法犯罪案件,山东省公安厅于2016年5月25日挂牌督办,由聊城市公安局指定东昌府分局异地立案侦办,现吴学占团伙涉案的18名成员除杜志浩死亡外,其余17人全部落网。已查明,该团伙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拘禁,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侵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等犯罪。目前,此案正在办理中。

据媒体此前报道,吴学占涉嫌向于欢母亲苏银霞放高利贷。

上诉人于欢/截图来自闪电新闻视频

庭审现场/来源:@山东高法微博

于欢母亲苏银霞出庭作证/来源:@山东高法微博

以下为庭审内容:

书记员宣读法庭规则

审判长: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现在开庭;传原审被告人于欢到庭。

审判长宣读出庭人员名单

审判长告知诉讼权利

庭审现场/来源:@山东高法微博

庭审现场/来源:@山东高法微博

审判长介绍庭前会议和本次庭审的重点

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法庭宣读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鲁15刑初3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的案由、主要事实、证据名称和判决主文。

上诉人陈述上诉理由

庭审现场/来源:@山东高法微博

对上诉人发问、讯问(一)

对上诉人发问、讯问(二)

对上诉人发问、讯问(三)

对上诉人发问、讯问(四)

庭审现场/来源:@山东高法微博

对上诉人发问、讯问(五)

对上诉人发问、讯问(六)

对上诉人发问、讯问(七)

对上诉人发问、讯问(八)

对上诉人发问、讯问(九)

对上诉人发问、讯问(十)

对上诉人发问、讯问(十一)

对上诉人发问、讯问(十二)

对上诉人发问、讯问(十三)

对上诉人发问、讯问(十四)

审判长:庭前会议时,只有检察员和杜志浩近亲属委托的诉讼代理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其他诉讼参与人未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合议庭经研究决定,通知证人苏银霞、杜建岗出庭作证

证人苏银霞出庭作证(二)

证人苏银霞出庭作证(三)

于欢母亲苏银霞出庭作证/来源:@山东高法微博

证人苏银霞出庭作证(四)

证人苏银霞出庭作证(五)

证人苏银霞出庭作证(六)

证人苏银霞出庭作证(七)

证人苏银霞出庭作证(八)

证人苏银霞出庭作证(九)

证人苏银霞出庭作证(十)

证人苏银霞出庭作证(十一)

证人杜建岗出庭作证(一)

证人杜建岗出庭作证(二)

证人杜建岗出庭作证(三)

证人杜建岗出庭作证(四)

证人杜建岗出庭作证(五)

证人杜建岗出庭作证(六):

审判长询问对一审法院认定证据的补充意见(一)

辩护人对郭彦刚发问

检察员对郭彦刚发问

审判长:庭前会议中,辩护人提交了3份新证据,检察员提交了23份新证据,各方均已查阅。其他诉讼参与人没有提交新证据。

辩护人宣读、出示新证据(一):

辩护人宣读、出示新证据(二)

辩护人宣读、出示新证据(三)

检察员举证说明

检察员宣读、出示证据(第一部分)

检察员宣读、出示证据(第二部分)

检察员宣读、出示证据(第三部分)

检察员宣读、出示证据(第三部分第一组)

检察员宣读、出示证据(第三部分第一组)的质证

检察员宣读、出示证据(第三部分第二组)

检察员宣读、出示证据(第三部分第三组)

检察员宣读、出示证据(第四部分)

检察员宣读、出示证据(第五部分)

检察员宣读、出示证据(第五部分) ——上诉人及辩护人质证

检察员宣读、出示证据(第五部分) ——杜志浩近亲属委托的诉讼代理人质证

检察员宣读、出示证据(第五部分) ——郭彦刚及其诉讼代理人、严建军的诉讼代理人质证

检察员宣读、出示证据(第五部分) ——检察员答辩

检察员宣读、出示证据(第六部分)

检察员宣读、出示证据(第六部分) 的质证

检察员宣读、出示证据(第七部分)

检察员宣读、出示证据(第七部分) 的质证

审判长:对原审判决确认的证据及辩护人、检察员宣读、出示的新证据,各方均已发表了意见。法庭已经听清楚并记录在案。以上证据是否合法有效,合议庭评议后将在裁判文书中予以确认。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

法庭辩论开始。

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应当针对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确认的证据和法律适用进行,辩论意见应当简明扼要,不要重复。

审判长:上诉人于欢,你可以自行辩护,也可以由你的辩护人为你辩护。

上诉人:能不能先由我的辩护人为我辩护,然后我再自我辩护?

审判长:可以。

辩护人辩护意见(一)

辩护人辩护意见(二)

辩护人辩护意见(三)

辩护人辩护意见(四)

检察员出庭意见(一)

检察员出庭意见(二)

检察员出庭意见(三)

检察员出庭意见(四)

检察员出庭意见(五)

杜志浩近亲属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发表代理意见

郭彦刚近亲属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发表代理意见

严建军近亲属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发表代理意见

审判长总结辩论的争议焦点


责任编辑:朱敏洁
山东 二审 杀人 侮辱 高利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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